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执业机构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文书格式 专业论文 业界动态  
租赁合同
 返回
 业务范围
 房地产法律常识
 成功案例
 联系我们
 在线委托
联系方式
 
电话:13924108208  (此号码可加微信)
Q Q : 81550531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6号凯
      华国际中心7-9楼(地下有停车场)
交通指引:
地铁:五号线猎德站A出口或APM线大剧院
      门B出口;
公交:冼村路南或花城大道总站
首页:业务范围 -> 租赁合同 :: 房地产法律常识
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怎么办?
添加时间:2007/8/28 9:18:10 浏览次数:955 来源:尹成宗律师网
 

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怎么办?


  
   问: 我在某市的一条商业街上有一间门市房,租给了一位从江苏来这里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,开始他还按月向我交房租,可最近几个月他却以种种借口拒交房租,请问,我该怎么办?
  答: 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,一旦生效,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,履行应承担的义务。作为承租人按期交纳房租是应尽的一项主要义务,如果不按期交纳房租,就是一种违约行为。违约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补交欠交的租金,并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,承租人的这种违约行为如果持续下去,拖欠的租金达到6个月以上的,出租人就有权依照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》和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终止租赁合同,收回房屋,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。
  所以,承租人在租用他人房屋后,就应当认真履行义务,即使在租赁过程中出现问题,如修缮不及时等,应该与出租人协商解决,而不能采用拒付房租的办法,以免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甚至经济损失。

 

 

返回】【打印该页
 
> 友情链接 Link
 
网站首页 | 律师简介 | 执业机构 | 业务范围 | 收费标准 | 在线咨询 | 经典案例 | 法律法规 | 文书格式 | 专业论文 | 业界动态
咨询电话:13924108208 粤ICP备16122317号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6号凯华国际中心7-9楼(地下有停车场) 邮编:5106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