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执业机构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文书格式 专业论文 业界动态  
小产权房
 返回
 业务范围
 婚姻法律常识
 成功案例
 联系我们
 在线委托
联系方式
 
电话:13924108208  (此号码可加微信)
Q Q : 81550531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6号凯
      华国际中心7-9楼(地下有停车场)
交通指引:
地铁:五号线猎德站A出口或APM线大剧院
      门B出口;
公交:冼村路南或花城大道总站
首页:业务范围 -> 小产权房 :: 婚姻法律常识
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的婚姻始终无效吗?
添加时间:2007/8/27 17:58:44 浏览次数:1218 来源:尹成宗律师网
 

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的婚姻始终无效吗?

    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,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,原则上应认为婚姻无效。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已生有子女或女方已怀孕的,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出发,不能简单地否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。因为,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虽未达到法定婚龄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在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时,即不应再以过去的违法行为作为现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根据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认为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除。当然,这决不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,而是出于稳定婚姻关系的需要,广大群众还应遵守《婚姻法》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,在达到法定婚龄之后再结婚。

 

返回】【打印该页
 
> 友情链接 Link
 
网站首页 | 律师简介 | 执业机构 | 业务范围 | 收费标准 | 在线咨询 | 经典案例 | 法律法规 | 文书格式 | 专业论文 | 业界动态
咨询电话:13924108208 粤ICP备16122317号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6号凯华国际中心7-9楼(地下有停车场) 邮编:5106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