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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题: 财产所有权
发表于:2009/5/4 17:06:33

甲出国留学,临行前将自己价值1080元的DVD机委托乙保管。乙在甲出国后,擅自将甲的DVD机以650元的卖给丙。甲从国外回来后,得知DVD机被乙卖给丙,便要求丙返还原物。丙不给,理由是该机是自己花钱买来的,对其拥有所有权。为此,甲丙二人争执不下。 你认为DVD机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?甲丙二个应通过什么途径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?

本所律师回复
回复于:2009/5/5 14:26:27

    DVD归丙所有,甲因此所受的损失,可以要求乙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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